
快遞行業亂象終迎重拳出擊。
1 月 7 日,國家郵政局發布關于《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 " 意見稿 ")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于 2008 年 7 月公布施行,并在 2012 年修改后沿用至今。
在電商行業近幾年快速發展的利好下,快遞行業也經歷了野蠻生長時期,2021 年全年的快遞業務量甚至首次突破 1000 億件,日均服務用戶近 7 億人次。
但同時,快遞行業內的種種亂象也一直困擾著眾多消費者,例如快遞未按約定送上門、未經溝通直接將快遞放入驛站或快遞柜、運輸途中暴力分揀等等。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修訂則有助于針對性的解決諸如以上的亂象問題,提升快遞服務質量、強化快遞安全管理。
意見稿提到,快遞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遞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因用戶原因導致無法完成快件投遞的,企業方應當與用戶協商處理。
快遞不送上門早已成為快遞行業的 " 潛規則 ",尤其是快遞柜和驛站大規模使用后,這原本只是用戶不方便收貨時的 Plan B,現在卻已經成為了快遞員的首選,部分地區驛站覆蓋范圍并不全面,消費者們甚至需要乘坐交通工具去取件,完全從 " 收快遞 " 變成了 " 取快遞 "。
造成這一亂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快遞數量呈指數級增長、快遞公司們的 " 價格戰 " 壓縮收入空間后,快遞員為保證薪資水平,不得不 " 以量取勝 ",分配給單個快遞的配送時間大大減少,放驛站不送上門就是典型的 " 省時策略 ",快遞公司們管理力度不夠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前段時間的一則新聞再次暴露出了這個大問題,一位 79 歲老人在搬運本應該由快遞員送上來的快遞時猝死,網友們一邊對老人的去世感到惋惜,一邊也感同身受的說出自己的各種經歷,總結起來就是,大家苦快遞不送上門久矣,快遞公司和快遞員都被 " 慣 " 壞了。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修訂或將幫助解決快遞員過度依賴驛站、快遞柜這一頑疾。

意見稿還提到,快遞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建立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和業務操作規范,規范快遞服務行為,保障服務質量。包括依法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登記身份信息;不得拋扔、踩踏快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損毀;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丟失、損毀、內件短少等等。
暴力分揀、快遞安全無法保證是另一個大問題,近日,一則有關 " 申通建議客戶發順豐 " 的視頻在社交媒體上引起熱議。
視頻中,申通的快遞員正通過隨意拋扔的方式分揀快遞,且據視頻拍攝者的表述,并不是第一次看見這種暴力分揀的方式,申通工作人員則回應稱," 誰家都扔(快遞),不光我家,我家這是你看見了,沒看見的你知道人家不扔,順豐的服務好,你就發順豐吧。"
在討論區中,不少網友都表示,他們(申通工作人員)說的都是實話,而且暴力分揀已經是普遍現象,到手的快遞經常都是變形的,這都不算是新聞了。
謊言重復一千遍就成為了真理嗎?錯誤的事重復一千遍就正確了嗎?這顯然是不成立的。
意見稿再次指出并規范這些流程化的漏洞,或將還給消費者們一個更健康、合理、標準化的快遞服務體系。

對于保障快遞從業人員的權益,意見稿指出,快遞企業與從業人員約定按照收寄、投遞快件的數量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按照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合理確定快遞從業人員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
除此之外,意見稿還對不得串通操縱市場價格、虛構快遞服務信息或者配合他人非法活動提供快遞服務等多個常見問題進行了規范。
在法律責任的界定上,意見稿也提供了較為清晰的處罰機制,例如,有暴力分揀、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快遞服務站投遞快件等情形之一的,或將被處以 3000-10000 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以 10000-3000 元的罰款。
總的來看,《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更加具體地規范了不少消費者們 " 深惡痛絕 " 的行業亂象,將有利于快遞行業的健康發展,大大改善用戶的體驗感。
目前,《辦法》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待真正落地實施之時,或將指導快遞行業進入新的階段。